2016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补聘公告【招3人】
为了满足我区事业单位急需招聘紧缺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候聘信息库中补聘工作人员。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因编设岗、按岗招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是参加了2016年度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且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
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8日至1998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含10月28日)。
其他条件,按照《2016年钦州市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本次补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执行。
三、补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补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 -- 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对面)。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考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本次补聘不再进行笔试,按照报名人员在
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候聘信息库的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名单以网上公告及电话联系的形式通知考生,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并取消该岗位的补聘计划。面试当天,补聘岗位名额与实际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3以下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工作结束后予以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六、实行验证制度
面试的人员须按本公告的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考核、体检
(一)确定人选。根据参加补聘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本次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在2016年钦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候聘信息库中的笔试总成绩×40%+本次面试成绩×60%的总和),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同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本次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