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贵阳市南明区事业单位招聘递补资格复审公告(第二轮)
按照《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规定,现将有关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管理科(箭道街52号、南明区政府3楼)
二、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本次招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资格复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
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在线打印的《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与笔试报名时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贴时请用固体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南明区录取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 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县级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所在单位或部门、人员性质、工作起止时间、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截止目前是否仍在岗等信息)。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6、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被委托人须持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全部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7、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提交的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在线打印。
原标题: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轮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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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