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黄南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8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32号)的规定,经州政府同意,黄南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118名。
(一)州县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其中:州直22名,同仁县10名,尖扎县15名,泽库县1名,河南县37名。
(二)乡镇服务中心(站)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33名,其中:同仁县20名,泽库县6名,河南县7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役士兵)。
面向黄南州招聘范围包括黄南州户籍、黄南州生源、在黄南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黄南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黄南州服役期满的非本州户籍退役士兵)。
以上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均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双语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黄南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28日24时。
3、加分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后,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0日9:00至10月13日18:00到黄南州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按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处理。退役士兵、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综合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藏语言文学专业)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除报考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言文学)(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外,其他考生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共两科,各门分值150分。笔试总成绩最终将换算为百分制。
(3)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及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将按照考试类别及科目分别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向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不按时提交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3、双语测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需按时参加藏(安多语)汉双语语言文字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双语测试或测试未通过的考生,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