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石城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补充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根据《石城县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鉴于选调人员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报考人员除参加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统一笔试、面试外,将实行命题作文加考和新闻奖励加分,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告如下:
一、命题作文加考
(一)笔试内容
命题作文作为笔试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即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并加考命题作文。
(二)分值计算
笔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再按照70%进行折算;命题作文加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再按照30%折算。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综合知识,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下午15:00—17:00加试命题作文,加试地点:县行政中心A407会议室。
(四)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新闻奖励加分
(一)加分对象
所有报考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并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的考生。
(二)加分办法
对2015年7月1日至报考截止日期间,在各级党报刊发新闻稿件实行奖励加分。加分标准:《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三大党报每篇加3分,《江西日报》每篇加2分,《赣南日报》每篇加1分,县委机关报《赣江源报》每篇加0.2分。在党报党刊发稿加分实行封顶,该项目加分累计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算。
在各级党报发稿加分,须提供刊发稿件的党报党刊原件或是由发稿媒体、县委新闻报道组出具的发稿原始依据,以便核实。
(三)加分程序
加分计算与审核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本人须在2016年9月14日前携带加分相关材料到县委宣传部干部管理股(县行政中心B412室)申请加分;未按期送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工作一次性办结,逾期不再办理。
2、奖励加分经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后,于2016年9月16日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对于在加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协助考生作假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分处理
新闻奖励加分在考生资格审查前确定,按奖励加分办法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县选调领导小组的监督和确认。
三、其它事项
1、该职位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50%加新闻奖励分计算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工作结束后,该职位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及新闻奖励加分的总分(即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折算,加新闻奖励分)从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该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考核得分占20%折算后,加新闻奖励分计算为总成绩,以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
4、其他事项均按照《石城县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执行。
原标题:2016年中共石城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事项通告
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9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