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信阳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招10人】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为我市市直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今年我市市直2个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10名(公开遴选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我市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由下级机关(单位)转任到本级机关(单位)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任职条件。报考科长职位,须现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报考副科长职位,须现任科员三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三、公开遴选办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由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统一发布。这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此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5日8:00至9月9日18:00,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进入网络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资格审查。各遴选机关(单位)应及时对报名申请、相关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36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对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各遴选机关(单位)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面试资格时比对核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