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东至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2016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以及前期资格复审情况,现就部分岗位考生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3: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楼三楼人才开发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18号,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16873)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 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开发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此类人员须于2016年8 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开发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需委托人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
(四)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缴纳面试费用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 0566- 7016873(县人社局)
原标题:2016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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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xls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