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兴山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和储备人才公告【55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兴山县急需人才和储备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急需和储备人才55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此次引进急需人才7名、储备人才48名。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四)学历及年龄要求为:
急需人才应具有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储备人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引进人才计划、职位及专业要求见附表一,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等,若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可以以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报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已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方式
此次引进采取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的,增加笔试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