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阿坝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的公告》,现将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报考教育类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全州同类别所有考生该科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不含报考教育类藏汉双语及藏语岗位、卫生类藏医<药>岗位的考生);报考教育类藏汉双语及藏语岗位、卫生类藏医(药)岗位的考生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全州该类岗位所有考生该科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卫生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不含报考卫生类藏医<药>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一半为19.216分,《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报考卫生类藏医<药>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一半为15.971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一半为18.980分,《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一半为23.095分。
综合类《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一半为22.556分,《体育专业笔试》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一半为18.357分,《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一半为19.433分。
根据《公告》规定,各类考生低于以上分数的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范围。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计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于2016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州卫计委(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175号)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县(市)、乡(镇)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于2016年7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社会 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于2016年7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州人力资源社会 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阿底加油站背后)进行资格复审。
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 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计委通知)。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应具备以下材料:
(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2016年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2寸,张贴在面试通知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招生就业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书。
(二)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岗位有资格、经历(验)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辞职、辞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辞聘的证明书;
(七)报考面向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应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计委负责组织面试工作,2016年7月23日为面试日期,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2.报考县(市)、乡(镇)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组织面试工作,2016年7月16日为面试日期,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3.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社会 局负责组织面试工作,2016年7月16日为面试日期,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报考卫生类护理和助产岗位的面试考生,请面试时自行穿着护士服、戴护士帽、自备口罩。
五、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阿坝州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卫生类)
2.阿坝州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综合类)
注:笔试准考证、《2016年阿坝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可于2016年7月11日—7月23日在报名网站(http://bm.e21cn.com)上打印。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822793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37-2822634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6448624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7422203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7232680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7725772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6723833
马尔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822113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3782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292346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0837-2662011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原标题: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公告
2016年7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