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2012年四川省蓬安县事业单位招聘117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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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蓬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11个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吖
符合《蓬安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各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中仅注明了本、专科毕业生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专业方向须与附表中的专业要求相近或相关),其中学历和专业以本人报考时已取得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卫发〔2006〕125号),报考临床医生类的岗位,2002年10月31日后毕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各类成人大中专毕业生不得报考(具有普通中专临床医学学历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条件的除外)。
(7)根据国家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9号令),2008年5月12日后毕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各类成人大中专毕业生不得报考。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29日,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地点:蓬安县政府街132号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860789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蓬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带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需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符合国、省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报考者工作所在地县(市、区)组织、人社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报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不予报名。
4、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缴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核定的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笔试科目按每人每科50元,面试按每人80元收取。个别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按缴费金额凭收费发票退还给该岗位的报考者,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出现缺考的一律不退费。
(六)准考证发放
参加笔试的考生,2012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14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综合知识》考试及《专业知识》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考,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轮考试,笔试和面试的顺序详见附件1《蓬安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首轮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可放宽到2:1。
《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先进行笔试的,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考试人员。
卫生系统考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80%+面试成绩×20%
其余事业单位考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人才网公布。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在职在编人员原参加招聘考试时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的,本次考试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1月29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协议><市、区><社区><市、区><市、区><市、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