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操作细则》(桂水人〔2015〕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是自治区水利厅直属相当于正处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区水土保持技术性工作,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普查、科研示范等工作。
二、招聘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参加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4.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填写《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制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xstbcjczz@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公开招聘+姓名)。应聘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须贴近期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参与科研课题、论文著作等。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
面试当天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核。
应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