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黄埔区委组织部招聘文职人员公告【2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文职岗位服务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职岗位服务人员,安排在区委组织部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电脑常用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资格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和已取得汽车驾驶证者可考虑;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本人到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D栋215室(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下载、填报《黄埔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4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4.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和考核。
(二)面试与考核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包括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考核主要是测试应聘者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电脑操作的熟练程度和水平。
(三)资格复审
面试和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前两名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等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区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近年的政治、工作、生活表现等;看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试用与聘用
新聘用文职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文职人员工资,按照《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由于报考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古素华,联系电话:82378751)
原标题:黄埔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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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