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佛山市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次)【6人】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地方气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佛山市龙卷风研究中心天气气候研究岗1人;佛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岗位1人;
佛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防雷技术监督岗位2人、防雷技术设计评价岗位2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1、佛山市龙卷风研究中心天气气候研究岗(岗位编号:FSQX20160501)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为大气科学(专业代码:A0706)、气象学(专业代码:A070601)、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代码:A070602);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
(4)从事天气气候研究工作。
2、佛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岗(岗位编号:FSQX20160502)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基础数学(专业代码:A070101);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共党员;
(4)从事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研发建设。
3、佛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防雷技术监督岗(岗位编号:FSQX20160503)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代码:B08060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代码:B080608);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职称要求:天气气候、应用气象、气象电子、气象防雷(雷电防御)、气象信息技术、综合气象观测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5)从事防雷技术监督工作。
4、佛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防雷设计技术评价岗(岗位编号:FSQX20160504)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大气科学(专业代码:A0706、B070901)、气象学(专业代码:A070601)、应用气象学(专业代码:B070902)、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B081007)、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代码:B080603);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职称要求:天气气候、应用气象、气象电子、气象防雷(雷电防御)、气象信息技术、综合气象观测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5)从事防雷设计技术评价工作。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上述4个岗位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fsqxj_2014@163.com),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照)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经历工作单位缴纳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FSQX201605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2、考生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和复审:市气象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人选,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佛山市气象局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经历工作单位缴纳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一)上述4个岗位招聘人员要求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工程师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市人社部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原标题:佛山市气象局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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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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