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安顺平坝区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经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批准,2016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详见《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 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相应学历。留学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6月22日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
(二)报名地点: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平坝区天马大道区农业局旁)。
(三)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订《承诺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为A4型纸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不收打印照片),《安顺市平坝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本批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本次报名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资格初审
1、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