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3人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指导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2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1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情况
(一)招聘条件
高校毕业生应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3年以内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或五、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况。
(二)岗位招聘情况
岗位招聘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公布信息。通过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由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接受报名。以现场方式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增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计生证(未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城乡低、或五、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属残疾人员的还需提供:残症证;属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到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文化路11号,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1139。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经审核同意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17日,共5天,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部分卷面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比例为5:5(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
1.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卷面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写作水平测试。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通过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格检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分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1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者,视为不合格。
(六)公示查询。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示。报考者对本人成绩(含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增城区荔城街文化路11号)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七)岗前培训。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对象,由报考岗位所在镇(街)安排培训。培训期间将对拟聘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及考核,对逾期不报到参加培训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用。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由镇(街)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三、工资待遇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的通知》(穗人社函[2016]1136号)规定执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继续聘用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执行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往返交通、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20-82731139,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16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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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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