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桃江县人民法院遴选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务员编制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人,其中审判执行人员4名,综合文秘2人。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龄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体职位要求:审判(执行)职位人员需现已具有法官资格,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文秘岗位人员须具有较强的公文制作、组织策划、协调沟通能力。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3.咨询电话:0737-8883699(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0737-888369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37-8203973(县人民法院)
4.报名要求:报考者到县人社局填写《桃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资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职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专业资格审查以《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未列入目录的,以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认定的结果为准。
6.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7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考试
1.本次遴选,采用笔试加面试,按5:5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2.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察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前。
2.遴选单位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对考察合格者,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县人社局组织组织体检。
4.因报考者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共同组织,用人单位配合。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桃江县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