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鼓楼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人员招聘公告【招113人】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公平公正、便捷高效、择优录取”的原则,我区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时聘用人员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社区工作服务站非领导岗位共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13名,其中:面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及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收54名,面向社会人员招收59名。社区“两委”成员、社区服务协管员及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仅限报考本街镇的社区工作服务站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分为四类,条件分别为:
(一)报考的社会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录取社会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
3.具有本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区有固定住所(须由公安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病;
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二)报考的社区“两委”成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女48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考的社区服务协管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女48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报考的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1.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五)年龄计算方式及证明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9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公示、报批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6月10日9:00至6月21日18: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鼓楼区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l.gov.cn/Enroll/CommunityEnroll/EnrollDefault.html)进行报名。本次招考按照街镇设岗,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面向社区“两委”、协管员、街镇或社区临聘人员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若招考岗位的报考人数比例不足,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可按相应开考比例缩减招收人数并公示。
2.资格审核。2016年6月12日9:00至6月23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报考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岗位的街镇现场提交(街镇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资格审核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未按时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者应根据自身类型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