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苏州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仲裁辅助人员(书记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太仓市户籍;法律专业;有法院书记员、速录员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说明
主要职责是协助仲裁员承办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好案件录入、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日常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法:有意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1寸近期免冠照1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到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地址: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太仓市上海东路66号人防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53123587
联系人:陆先生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地点在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太仓市上海东路66号),技能测试包括听打和听写两个环节。
听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10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
听写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6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将录音资料内容记录在指定的记录纸上。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另定。
(三)面试
面试资格成绩按听打成绩×50%和听写成绩×50%折算出总分,并按该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四、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新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太仓市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执行。
六、本简章由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简章
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6年6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