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花溪区面向全区公推竞岗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开展公推竞岗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一、公推竞岗的职位及名额
(一)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
(二)事业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
(三)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
二、公推竞岗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
全区范围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67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竞职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的另行规定;
5、竞职行政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有2年及以上党龄(即2009年10月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且具有从事党建工作1年及以上经历;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2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参与竞职的人员须为行政人员或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的人员;
6、竞职事业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的,须有2年及以上副科级岗位工作经历;
7、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的,须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2009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
8、具有所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具体要求;
9、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