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普洱市财政局遴选3名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普洱市财政局党组研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和任务:负责拟订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和重大基本项目绩效评价(评审)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评审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评估;发布各部门预算绩效报告;承担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的研究。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财政、财会、金融专业2名,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男女各1名(考试成绩分男性和女性排名,并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阶段);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1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普洱市财政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预算评审与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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