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江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74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4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中,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62名,社区副职等12名,详见《招考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宁波市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报考社区副职以上职位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⑵连续在社区居委会工作满两年;
⑶连续在规模以上企业或社会组织等中层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
7、《招考计划表》中单独列出的职位要求。
8、有关说明:
⑴年龄、落户时间和工作经历时间统一计算到2016年3月31日;
⑵现任江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不能参与一般社工招考,可以报考社区副职(正职)职位,需经所在街道(镇)同意。
二、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招考分网上报名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审核。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4日上午9时至5月10日下午4时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 2016年江北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线报名,详细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个报考者必须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考人数3倍时,酌情调整招考人数。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9日9:00至5月21日上午9:30。
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和社区工作等方面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分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的3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招考总成绩。5月31日上午16时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笔试附加分项目:
1、户籍及居住地都在所报考街道的,加3分;
2、江北籍退役士兵,加3分;
3、具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
4、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的,加3分;
5、招考计划表列出的其它附加分项目。
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报考社区副职、正职,社区会计,区社工协会专职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报考者还需携带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江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还需携带街道(镇)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面试成绩的7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招考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招考总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看面试成绩和招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所有面试考生均纳入江北区2016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备用库。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人数1:1.2比例(因总分相同超过1:1.2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六)考察。考察对象按招考职数1:1在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确定。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工作、生活和遵纪守法情况,及其对社区工作的适应性等。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考察期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未提供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录用。考察通过即为被录用,录用名单在中国宁波人才网公布3天后无异议,各街道(镇)自行通知考生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由各街道(镇)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为合格者正式聘用;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补录。因考生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造成招录职位空缺的,统一在江北区2016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备用库中从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的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报江北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有关招考信息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或江北区民政局网站(http://mzj.nbjiangbei.gov.cn/)查询,网络报名咨询电话:83867529,江北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7668835。
原标题:2016年江北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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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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