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第五期)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派遣员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2、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大厅(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二楼),报名联系人:蔡蓓蓓,联系电话:63470979。
3、报名要求:
(1)考报考人员应提供《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报名表》、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2)已报名参加第四期公开招聘派遣员工的考生,不予以报名。
(3)本公司现派遣到各用工单位的员工不予报名。
(4)2013年4月29日后,曾被我公司辞退人员,不予报名。
(5)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分,笔试考《申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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