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随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9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经过岗位征集,组织26个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学历学位”一栏标明的:“本科(学士)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说明与要求依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随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到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核报名。
2、时间安排: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8:00至5月13日17:00。
3、报名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缴纳报考费100元。招聘单位于5月18日前将收取的报考费缴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并将《报名情况汇总表》、《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送市人社局。
4、发放准考证:各主管部门于2016年5月20日到市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5月23日、24日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