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招聘公告【招4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房产测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房产测绘工作人员4名。
(二)总体要求: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者可适当放宽;
3、大专以上学历,测绘及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等);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协调能力;
5、责任心强,适应能力强,抗压能力强;
6、有团队合作精神;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二、报名须知
(一)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详细的个人简历一份;
2、2寸近期个人证件照2张;
3、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网上报名者提供电子照片、电子扫描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4月10日,报名资料发送至280602328@qq.com;
(2)现场报名:即日起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综合科,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邮路方基塞纳春天15栋18号商铺。
2、面试日期另行通知。
三、录用程序
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个人简历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考核分数由高至低录用。
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综合考核合格后办理试用手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测绘大队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400元,并按标准发放中、交通费及加班费。试用期满,经考核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现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发放。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7-8372581,15279790378;联系人:凌先生。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核,未能及时提供有效信息,无法联系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发现应聘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我单位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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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
2016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