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泸县医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选调副科级领导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泸州市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领导职务管理8级以上)。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三、选调报名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至2016年5月1日);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医学医药相关专业;
3、具有主抓产业培育和招商、人才和医药创新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经历;
4、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担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非领导职务人员应当任单位中层干部1年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不符合提任或调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基本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泸县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所需资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工作、任职经历)原件及复印件。
(2)《公开选调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份,需经所在单位同意(详见附件1)。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取消报名资格。
(二)综合比选
具体比选形式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商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党工委确定。
(三)考察及体检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考察意见,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等环节中,经审查无合适人选,可取消选调职位。
四、公示及任用
根据综合比选、考察及体检结果,由中共泸县县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在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选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30-8182050(泸县组织部干部股)
原标题: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中共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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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医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