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和林格尔县选聘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根据《和林格尔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有突出实绩;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具有和林格尔县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医学及其相关专业学历、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卫计系统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的正式职工;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宜担任所选聘职位的情形。
二、公告发布日期
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6日(七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到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公选办)报名。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202室,联系人:孙燕、王斐,联系电话:7190908。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