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
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6年3月16日至3月24日在中国•宣恩网发布《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面向恩施州内公开遴选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中心工作。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经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宣恩县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以及恩施州内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工勤人员)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7)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面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恩施新闻网、中国•宣恩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7日至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宣恩县行政办公大楼一楼120室)
3.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如实填写《宣恩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l份复印件(A4纸复印);
(3)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由宣恩县县机关事务管理管理局研究后决定是否调低比例。
(三)面试。
1.时间、地点:根据遴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测试遴选岗位所需的综合分析与协调、应急处置等综合素质及公务用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
3.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根据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 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考察对象根据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若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由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察结果和遴选职位要求,召开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选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宣恩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遴选单位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遴选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部门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也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座机0718-5840655手机:13257180780
联系人:赖宏伟
原标题: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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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