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丰城市人民医院领取准考证和换取发票通知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6年3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3月30日上午止(8:00至12:00),到丰城市人民医院院内东侧杏林阳光大酒店三楼(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准考证原则上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实因工作原因请假不到的,由代领人携带委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领取。
3、已通过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报名时的交费收据,在领取准考证时同时换取正式的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4、未通过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4月4日至4月8日,携带报名时的交费收据来医院财务科(门诊四楼)换取正式的行政事业单位票据。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领取准考证和换取发票的通知
丰城市人民医院
2016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