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泰宁县卫计局乡镇卫生院招聘临时合同制护士公告【3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卫生计生局将组织2016年乡镇卫生院临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临时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护理学类2名,分别为大田乡卫生院1人,大龙乡中心卫生院龙安分院1人;大田乡卫生院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1人。
具体的招聘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6年3月21日后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统一向社会公布,详见《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其他条件;
7.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9日期间出生)。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3月1日前取得。未取得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上班时间到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报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后,办公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从3月29日起至3月30日止。报考者如对资格审查有异议,可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到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申诉。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3月31日到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