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南江县招聘专业人才公告【30人】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南江加快发展,结合全县紧缺专业人才需求实际,拟计划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引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此次计划招引专业人才30名,具体招引专业和要求请登录南江县政府门户网(www.scnj.gov.cn)或南江组工网(www.scnjzg.gov.cn)查询(附件1)。
二、招引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引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招引公告中的具体要求和其它要求。
(二)具体要求:
A类: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
B类: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人员;
C类:个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放宽到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学历且取得本科学历人员。
报考对象必须是巴中市范围内户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1月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25日上午9: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登录南江县政府门户网(www.scnj.gov.cn)或南江组工网(www.scnjzg.gov.cn)下载填写《巴中市南江县 2016年公开招引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等电子资料发至指定邮箱 njxwrczy@163.com,相关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咨询电话:0827-8227269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每人限报一个需求类别。南江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县外已在编在岗人员报名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可以报考的证明,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后,由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通过,并注明原因;对重要信息不全的,要求考生补填。同一人才需求类别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引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需求类别计划招引数为开考名额。同一需求类别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3:1同比例调减招引计划,即:同一需求类别开考名额=资格初审合格人数/3(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计算后开考名额为0的需求类别,若有A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则该需求类别开考名额可确定为1个。其余情况则取消该需求类别招引计划。
县委人才办在报名截止2日内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凡对报名及资格初审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在公告之日起2日内向县委人才办咨询,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答复。需要更正的,由县委人才办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于资格复审前统一公告开考需求类别及名额。
(二)资格复审。面试的前一天9:00—12:00,由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巴中市南江县2016年公开招引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资格初审合格的A、B类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C类人员由县委人才办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需求类别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需求类别。开考需求类别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随即领取本人准考证并进入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引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引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五、笔试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A、B类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不进行笔试。C类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先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结束按成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最后以面试成绩为准。
(一)笔试:由县委人才办组织资格初审合格考生采取闭卷方式统一进行笔试,考试范围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在南江县政府门户网、南江组工网另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同一需求类别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或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需求类别,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在引进名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余需求类别的体检人选,均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需求类别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加试。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县委人才办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在报考同一需求类别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需求类别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只限1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其所在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四)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南江县政府门户网、南江组工网另行公告。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招引需求类别初步人选名单。对拟录用初步人选,通过南江县政府门户网、南江组工网面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一)招引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同级财政给予招引的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3万元安家补助费。同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副县级(事业管理六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事业管理七级或专业技术九级)工资医疗待遇,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医疗待遇。
(二)招引人才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担任合适职务。
(三)所有招引人才由县委人才办统筹分配到具体岗位后,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组织人事部门须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信息和咨询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南江县政府门户网、南江组工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南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27269
原标题:南江县2016年公开招引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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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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