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招2405人】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公务员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53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不放宽;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考职位
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职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度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人员从3月25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tj.hr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查询。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 址:gwybm.tjpnet.gov.cn。
报名时间:4月5日8:00至4月11日18:00。
缴费时间:4月5日8:00至4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4月15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