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绍兴市越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3人】
因工作需要,越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卫生监督协管员、临床卫技人员、司机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踏实;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
2.年龄:卫生监督协管员: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临床卫技人员:60周岁以下(195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司机:50周岁以下(196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学历:卫生监督协管员,大专;临床卫技人员,高中及以上;司机,高中及以上(其他国家教育认可同等学历亦可)。
5.执业资格: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具有驾驶C照及以上,熟练OFFICE软件操作;临床卫技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师资格证书;司机:应具有驾驶C照及以上。
6.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员要求男性,临床卫技人员及司机性别不限;户籍不限;常住地为绍兴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越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206室,联系电话:85098500;联系人:谢嫣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证书)。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现场填写《报名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测试、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因故自行放弃产生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按社保规定交纳保险费用。
未尽事宜由越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原标题:越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越城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2016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