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事业编制医生公告(医学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2人】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结构,医院卫技人员整体素质,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医学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生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201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包括绍兴市范围内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3)综合素质优良,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肯吃苦,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9类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格检查、考核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7日。应聘人员请如实、完整填写附表《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医学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发送到招聘电子邮箱:1052441631@qq.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8日,地点: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原计生站5楼517室),电话:0575—87032572。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核发的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各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时全部参加面试,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聘用: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按专业以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后,按专业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同分,笔试成绩高的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在应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医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报诸暨市卫生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①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http://www.zjwst.gov.cn)发布招聘公告;
②诸暨人才(人事)网(http://www.zjrcw.gov.cn)发布招聘公告;
③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ww.zjw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考试结果、公示等)在诸暨市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栏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计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5-87225089(党建室).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0575-87032572。
原标题:2016年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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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