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赫章县直单位考调公告【79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本县党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以考试竞争方式考调工作人员到赫章县部分县直单位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2016年赫章县县直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考调单位及人数
考调单位及人数具体情况见《2016年赫章县县直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本县在编在职党群政府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的国家正式干部(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份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 (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职位表》;
4、截止至2016年3月1日工作满2周年人员(进入现工作单位时规定有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才能报考);
5、学历、专业、资格、身份等条件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事业身份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参公事业除外)、参公事业身份人员只能报考参公事业、参公群团或事业单位职位,详见《职位表》;
6、符合调动条件(对照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和赫组通(2012)72号有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计生特岗(含已转聘的计生特岗),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林业环保站、县直农牧、水利、林业(含核桃局)部门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在招考(聘)时规定有服务期,但截止至2016年3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6、正在接受政法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及处未满的人员。
7、近两年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8、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2、发布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5、考核。
6、公示。
7、确定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3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3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