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金华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招聘公告【招3人】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金华市国资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3名国有企业专职监事。
一、招聘范围、对象
浙江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3名。专职监事由市国资委委派,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执行公司章程和重要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胜任企业专职监事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会或经济工作5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
2.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标准按国统字〔2011〕75号执行)的财务及相关部门担任正职2年或副职3年(含)以上。
以上任职资格须以考试方式取得;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年龄均计算到2016年3月31日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 3月3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国资委912室(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咨询电话: 0579—83187892 傅女士。
3.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时间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初审
由金华市国资委牵头,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不足3:1的,可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六、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面试和笔试二个环节,其中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合计组成综合成绩。
1.面试。根据应聘者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人员。笔试人数按面试人数的50%确定,若按50%比例确 定的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按招聘岗位数3倍确定笔试人数。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均进入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再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八、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为企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期为3年(聘用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核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3.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分为基本年薪和考核年薪,基本年薪按月发放,考核年薪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上下浮动。聘用期间“五险一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初次聘任为初级监事、中级监事、高级监事,基本年薪分别为4-5万、6-7万、8-9万元;考核年薪分别为5、6、7万元,以后年度薪酬根据市属国企中层或社会同类岗位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适当调整。
注:初级监事: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或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或相关部门担任正职2年或副职3年以上。
中级监事: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评估工作,并担任项目经理3年(含)以上;或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3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财务或相关部门担任正职2年或副职3年(含)以上;或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任职资格8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财务或相关部门担任正职3年或副职5年(含)以上。
高级监事: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中介机构从事审计、评估工作,并担任项目经理6年(含)以上;或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6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财务或相关部门担任正职3年或副职4年(含)以上;或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任职资格11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财务或相关部门担任正职4年或副职7年(含)以上。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国资委负责实施,金华市国资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318785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金华市国资委招聘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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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资委
2016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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