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遴选2人公告(报名延期)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鼎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是鼎湖区人民政府直属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归口鼎湖区法制局管理。主要任务: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联络、管理和考评工作,整理研究分析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遴选范围、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遴选岗位条件: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遴选人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管理岗位 | 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室日常工作 | 2 | 法学(B03010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同时符合: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和鼎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1日-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表)和其他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报名。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4楼,联系电话:0758-2622217,联系人:李先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遴选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遴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组织实施,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每阶段得分未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