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红旗区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红旗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人数15人。
二、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红旗区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四)年龄为18周岁(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七)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 3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厅(人民路公园北街20号)
(二)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照片),并提交填写好的《红旗区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打印)1份。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