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招聘翻译公告【招6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领导重要外事活动的翻译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国际会议,经贸、文化等重大涉外活动的同传、交传翻译任务;承担我市拓展与世界各国交流与合作的语言翻译任务;参与我市对外经贸、文教、科技等领域合作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收集、翻译、分析全球经贸、投资信息,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驻企业,为我市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等提供跟踪服务以及承担市政府和上级外事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翻译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也可以到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有效途径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市外办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经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同意,英语翻译(同传)、西班牙语翻译、俄语翻译、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翻译、波兰语翻译五个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bfao.gov.cn/)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为书面测试(包含听力、写作等)和口试(同传翻译加试同传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外语听、说、读、写、译水平、中外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其中非英语岗位在专业技能测试中增加英语测试内容)。书面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口试满分为100,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书面测试、口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的书面测试部分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口试部分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视作放弃。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成绩:考试总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波穿路2001号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网 址: http://www.nbfao.gov.cn/
E-mail:xumaoxing@nbfao.gov.cn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506
监督电话:0574-89186540
原标题: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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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6年3年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