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眉山市地方税务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机关流转税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税收、金融类相关专业;
2、男性,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
3、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任何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薪酬待遇
工资按眉山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眉山市财政局规定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
2、报名地点:市地税局人事科(眉山市眉州大道东2段3号市地税局办公楼5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95327
3、报名资料:(1)报考者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两寸免冠照片。(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地税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者,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评、考核,请报考者务必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
(三)考评考核
市地税局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情况等额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市地税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可根据考核考评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市地税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正式确定录用人选,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监督电话
招聘全程由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95386。
五、本公告由市地税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地税局人事科(028)—38195327
原标题: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招聘编外流转税科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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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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