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宁波市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2人】
本中心将招聘工作人员2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窗口服务、仲裁书记员工作,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1、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宁波大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沟通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3、待遇:试用期后应发工资2100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名时间:2月24日——3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址: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报名时请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676913
原标题:江北区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