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选调公务员、职员4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条件
(一)公务员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2、具有我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
3、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职务为科级及以下职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行政执法类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级别确定为七级执法员;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5、现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选调;
6、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职员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2、要求为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4、现单位同意报名参加选调;
5、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2)。
(三)不予选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南山政府在线、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等网站、相关纸媒体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
2、报名资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