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荔波县民政局面向复员退伍军人和现任村(居)常务干部招聘公告【招5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执法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复员退伍军人和现任村(居)常务干部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荔波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面向复员退伍军人招聘3名,面向现任村(居)“两委”常务干部招聘2人。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荔波县民政局2015年面向复员退伍军人和现任村(居)常务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专(高中或职高)及以上学历的荔波县户籍(2015年12月29日前属荔波县户籍的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或本县户籍任职两年[含两年]以上的现任村(居)“两委”常务干部。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报名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5日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bo.gov.cn)、荔波民政网上发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