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贵阳市车辆综合中心招聘管理人员公告【招10人】
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结合贵阳市车辆综合中心的工作需要,特制定《贵阳市车辆综合中心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贵阳市车辆综合中心管理人员10名,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贵阳市车辆综合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2016届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月6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月6日。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6年1月6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6年1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本次招聘每人收取100元考务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1月7日9:00—16:30。
报名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8号)。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并按要求填写《贵阳市车辆综合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二)。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不再另行安排改报,报名资格随之取消,并退还考生100元考务费。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市车辆综合中心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考生资格审核提交的资料:考生须在报名现场提交毕业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和地点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贵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供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试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笔试合格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是否取消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并按百分制来进行计算,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