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方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招6人公告
为推动全县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在全县范围公开选招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本次公开选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择智选招。
二、选招计划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科员中,公开选招工作人员6名(不含乡镇<街道>,教育、卫生一线人员编制和副科级以上人员,政法专项编制按政法系统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招条件
(一)报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5年11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于从事纪检监察或审计工作2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7周岁(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招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招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党组织动员、组织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要积极参与,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动员、创造条件、组织、全力支持,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干预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下午18:00点。
2.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方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招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名者在方城县政府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fangcheng.gov.cn/),A4纸正反打印。
报名时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5日内)免冠(同版蓝底)2寸照片4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