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于2016年3月发布,公告解读将于公告发布后为大家更新,以下是2015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加强兵团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兵团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招录公务员1228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4月3日至1997年4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录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连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兵团选派生”和“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在农牧团场工作经历必须满1年,工作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点击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