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高新分中心招聘公告【招4人】
为适应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社保中心辅助岗位员工(属劳动派遣合同制)。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保中心辅助性岗位员工4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0日至1995年10月30日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社保工作的重大疾病)。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社保辅助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8.社会保险及劳动相关专业者考虑。
三、工作岗位及地点
辅助社保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险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地点天津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塘沽海洋)分中心,地址为塘沽海洋科技园宁海路海星广场建设大厦辅楼。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名、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时间:自2015年12月5日9:00开始,至2015年12 月11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自2015年12月5日9:00开始,至2015年12月11日17:00结束。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服务费,每人 90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如报考
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心理素质测评。
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 月17日9:00至2015年12月18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5年12 月19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5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3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报名登记表2张。考生需登录“学信网”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有社会保险及劳动相关专业或工作经验者需提供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 12月25日
资格审核地址:待定
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三)面试
面试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分别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将重新调整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 12月26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为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报考人员可于12月29日9:00至1月14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拟招聘职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为3500元/月。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23266305 、23267111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原标题: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高新分中心招聘公告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