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定南县法学会选调2人公告
为加强县法学会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1、选调范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小)全额拨款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
2、选调名额:2名。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遵纪守法,思想品质好,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5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要求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选调名额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报考比例则按比例调减选调名额。
1、报名时间:11月18日-11月25日。
2、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县行政中心703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委政法委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贴好1寸照片并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5)本人近三年度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发表作品。
4、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定。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定。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职位无符合条件递补人选的,相应调减公开选调计划数。
(四)加分项
以个人提供发表作品稿件为准,分值为10分。个人近三年度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发表作品,分别按每篇3分、2分、1分的标准加分,不同作品加分可累加,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发表取最值。加分为1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加分项(10分)
(五)考察、体检、试用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入闱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对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并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在县“党务公开网”等网站及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试用的,按程序进行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对有问题反映经核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调动
试用期满后,及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定南县法学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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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南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