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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海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323人公告(面向社会)【招323人】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现将2015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人数为323名。其中: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142名、玉树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5名、称多县属事业单位招聘43名、囊谦县属事业单位招聘31名、杂多县属事业单位招聘20名、治多县属事业单位招聘45名、曲麻莱县属事业单位招聘1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15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报考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79年 10 月30日后出生的)。

5、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省的岗位,需具有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或在本省服务的各类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及本县(市)的岗位需具有本州或本县(市)的户籍、本州或本县(市)生源、在本州或本县(市)服务的各类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本省、玉树州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为2014年12月31日。

6、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7、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8、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0、截止2015年10 月30 日前,已被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含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的报名招聘。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拟招聘岗位数。某个招聘岗位拟招聘1人,但只有1人或2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时-11月3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时-11月4日18时;

缴费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时-11月5日24时;

调剂时间为:已缴费但报考未形成1:3比例的考生可在11月6日(9:00---18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放弃本次招聘考试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因手机关机而无法联系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不用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身份证及相关加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 11 月9 日至11日到玉树州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加分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成卷(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专业不限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 21 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按规定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完成。

4、对报考要求懂康巴语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对报考要求懂康巴语及藏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康巴语口语及藏语言文字测试;对报考要求懂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藏语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可进入面试环节。

5、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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