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古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招聘公告【2人】
为满足古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12〕8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促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法制化水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通过公开招聘真正把人才充实到单位队伍中,促进重点项目工作全面发展。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是政策性强、程序严格、涉及面广、组织严密、协调配合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密组织,严格操作,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古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招聘计划:共2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招聘岗位:法律。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5年12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三十五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为法学或知识产权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采取公开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下午18:00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大厅。
4.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申请报名。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学历认定查询网站的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一份。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序号等信息);
(4)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托管);已就业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5. 报名表的填写:考生在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xian.gov.cn/index.html)下载《古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相符。
6.资格审查:由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成资格审查组,按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