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乐山市招聘法律顾问公告【招1人】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川教〔2015〕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有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律师服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严谨细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持有效的《律师执业证》,10年以上的律师从业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办理过涉及教育法律事务的;
(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
(七)所属执业机构在乐山市市中区境内。
二、选聘程序
(一)在市教育局城域网公布遴选法律顾问的条件、程序;
(二)初步筛选。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
(三)市教育局党组会对初审后确定的候备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各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可签订聘用合同。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市教育局法律顾问1名。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1日17:00前。
(二)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129号乐山市教育局宣传法规科。电话:2447395、2446160。
(三)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需带上以下材料:
1.《乐山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法律顾问报名信息表》(附件1)
2.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1张;
4.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张;
5.个人情况(从业经历、工作成效等);
6.个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原标题:关于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5乐山市教育局招聘法律顾问报名信息表.doc(暂未公布)
乐山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