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巴中恩阳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定向考试公告【招57人】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恩委办〔2014〕145号)和《恩阳区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计划用工人员中定向招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从巴中市恩阳区乡镇(街道) 农业综合服务站计划用工人员中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其中:
从原农经站(资产办)计划用工人员中定向招考37名;
从原农技站计划用工人员中定向招考12名;
从原农机站计划用工人员中定向招考8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巴中市恩阳区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计划用工人员中定向招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经人事(编制)部门批准雇聘(雇聘文件或雇聘合同),并在2001年机构改革期间继续雇聘在原行业工作,且至今未被清退(解雇、解聘)的原农经站(资产办)、农技站、农机站计划用工人员。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未满60周岁,即195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年未满55周岁,即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
4、自愿申请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内、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截止报名前未接受处理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考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资格审查
由恩阳区农村发展局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相关部门联合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被查实的,在招聘任何环节均取消相应资格。
五、报名
本次定向招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0日—9月2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恩阳区农村发展局人事监察科(地址:登科寺街道办事处义阳村4组)。
3、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考试报名申请表》、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29日—9月30日17:00前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区农发局人事监察科签领《准考证》。
六、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符合本《公告》所列的加分项目相关依据原件或发文机关签字并盖章的复印件,由区农发局初审加分并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项目共分三项:
1、计划用工年限加分。截止2014年12月31日,每工作1年加0.3分。以人事(编办)部门初始雇聘文件(雇聘合同)为初始工作时间,工龄年限计算以人事(编办)部门初始雇聘文件(雇聘合同)和2001年改革期间人事(编制)部门续聘文件(雇聘合同)为依据。上半年(6月30日前)参工的按整年计算,下半年(7月1日后)参工的按半年计算。
2、表彰奖励加分。获得县(区)党委、政府(党委办、政府办)及市级部门、部队团级表彰的一次加0.3分;获得市委、政府(市委办、市府办)及省级部门、部队师级表彰的一次加0.5分;获得省委、政府(省委办、省府办)及国家部委、部队军级表彰的一次加1分;获得(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不同的表彰项目或同一表彰项目不同年度表彰的可累计加分;同一表彰项目同一年度不同层级表彰的按层级标准加分,不重复加分。表彰奖励加分总计不超过5分。
3、职称加分,对获得初级职称(中级工)的加1分;高级工的加3分;专业技术中级、工勤技师及以上职称(等级)的加5分。按职称(技能等级)层级的加分,不累加。既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又取得工勤技术职称的,按加分标准高的一项加分,不累加。
4、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加分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区农发局加分初审完毕后,送区人社局复审,并报区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